2021 年 9 月 1 日,國稅局稅務技巧 2021-129 版
纳税人都有权质疑国税局的立场和申辩。本页面是纳税人权利法案的一部分。该法案清楚概述每位纳税人在与国税局合作时享有的基本权利。
纳税人有权:
- 提出异议。
- 提供额外的文件,以回应国税局的正式或建议的行动。
- 要求国税局考虑他们及时提出的意义。
- 请国税局立即和公平地考虑任何印证文件。
- 在国税局不同意他们的立场时收到回復。
以下是该权利赋予纳税人的特定方面。
- 在某些情况下,国税局会通知纳税人,他们的报税表存在数字错误或笔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纳税人:
- 可在 60 天內告知國稅局,他們不同意。
- 应提供任何可能有助修正错误的纪录之副本。
- 可拨打信件或帐单上列出的号码,以寻求协助。
- 如果国税局支持纳税人的立场,则可要求国税局对他们的帐户作出必要的调整,并传送修正通知。
- 如果国税局不认可纳税人的立场,以下是会出现的情况:
- 国税局会发出建议调整税款的通知。这是一封附在邮件内的信件。
- 该通知会告知纳税人享有质疑建议的调整的权利。
- 納稅人透過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呈訴願書而提出質疑。納稅人通常須在通知所示日期起 90 天內提呈訴願書,如為寄往美國境外的地址,則可在 150 天內提呈。
- 納稅人可在審計期間提交文件和提出异议。國稅局如果不認可納稅人的立場,則會發出通知,以解釋提高稅額的理由。在納稅前,納稅人有權向美國稅務法院訴願和質疑國稅局的決定。
- 在某些情况下,国税局须给予纳税人在独立上诉办公室面前申辩的机会。上诉办公室须採取以下行动:
- 在採取执法行动以追讨税债前。这些行动包括透过纳税人的银行帐户徵税。紧随在适当的州报税办事处提交联邦税留置权通知后。如果纳税人不同意上诉办公室的决定,则可向美国税务法院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