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衷付税提议(OIC)是纳税人和国税局之间的协议,可以让纳税人以低於所欠总税额的情况解决其税务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能透过分期付款协议或其它方式付清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将没有资格採取折衷付税提议。欲瞭解纳税方案的相关资讯,包括分期付款协议,请参阅主題 202。要有資格採取折衷付税提议,納稅人必須已經申报所有稅表,已收到付稅提議中包含的至少一項稅收債務的帳單並已繳納本年度所有必繳的預估稅,如果是有員工的企業所有人,則納稅人必須繳納當前季度和前兩個季度所有必繳的聯邦稅存款。
在大多数情况下,国税局不会接受折衷付税提议,除非纳税人提供的金额等於或者大於合理徵税潜能(RCP)。RCP是国税局衡量纳税人支付能力的标準。RCP包括可以透过纳税人资产实现的价值,例如房地产、汽车、银行帐户以及其他财产。除财产之外,RCP还包括未来预期收入减去基本生活费用所需的一定金额。
提议的理由
基於以下之一个理由,国税局可以接受折衷付税提议:
- 首先,如果对应纳税额有疑问,国税局可以接受折衷付税。只有当正确税收债务的存在或金额在法律上具有真正争议时,折衷付税才满足这个标準。
- 其次,国税局可以接受折衷付税如果对於欠款全额能否完全可收回有疑问。当纳税人资产和收入低於全额应纳税额时,就会有徵收上的疑问。
- 第叁,国税局可以根据有效的税务管理接受折衷付稅。當合法欠稅及能夠全額追討沒有疑問,但是要求全額繳稅可能會造成經濟困境,或在特殊情況下全額繳稅並不公平公正,則可根據有效的税务管理接受折衷付税提议。
使用的表格
对於徵税或有效税务管理有疑问,提交折衷付税提议时,纳税人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656表【折衷付税提议】,并同时提交433-A表(OIC)【工薪族及自僱者徵税资讯说明】,和/或433-B表(OIC)【企業徵稅資訊說明】。基於对应纳税额有疑问而提交折衷付税提议的納稅人必須申报一份 656-L (英文) PDF表【折衷付税提议(对应纳税额有疑问)】,而無需申报656表和433-A表(OIC)和/或433-B表(OIC)。您可以在【折衷付税提议手册】656-B (英文) PDF表中查看656表和参考徵税资讯说明。
申请费
一般情況下,納稅人必須繳納在申报656表上列明的申请费。然而,這項要求有兩種例外情況:
- 第一種,如果折衷付税提议是基於對徵稅的疑問,則無需繳納申请费。
- 第二種,如果是符合低收入標準例外的个人(非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實體)納稅人,則無需繳納上述申请费。有兩種情況符合此例外。第一種是,根據最近納稅年度確定的資訊, 納稅人的調整後總收入等於或低於公佈的貧困線的250%。第二種是, 家庭每月毛收入乘以12個月的總額等於或低於美國衛生及公眾服務部公佈的貧窮線的250%。656表第1部分內容包含低收入認證準則,可以帮助納稅人確定其是否符合這兩種低收入標準例外情況。申报低收入例外情況的納稅人應在 656 表第 1 部分的低收入認證中勾選相應的認證方格。
付款选择
纳税人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提议金额或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清提議 - 「一次性付清提議」定義為在採納提議後五個月內或更短的期限內,分5期或更少期數支付稅款的提議。如果納稅人提交一次性付清提議,則必須在提交656表的同時支付相當於提議金額20%的不予退還的付款。這筆款項是除申请费以外必須支付的, 除非納稅人符合低收入例外情況。這筆20%的付款一般不予退還,意指即使提議被拒絕或是沒有被採納而退還給納稅人,這筆款項也不會退回,而是用來繳納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納稅人有權指定特定的應納稅額,國稅局會將該筆20%的付款用於支付該稅額。
定期支付提議 - 根據稅法,如果提議要求在採納後的24個月內分6期或更多期數完成付款,則稱為「定期支付提議」。提交定期支付提議的同時,納稅人必須連同656表一起完成提議的首次分期付款。除非納稅人符合低收入納稅人例外的資格,否则這筆款項是除申请费以外必須支付的。這筆付款與20%的一次性支付提議付款一樣,一般不予退還。此外,在國稅局對定期支付提議進行評估期間,納稅人必須繼續按照提議中規定的條款完成分期付款。這些付款金額也是不予退還的。這些付款將用於繳納納稅人的應納稅額,而且納稅人有權指定特定應納稅額,將定期支付款項用於支付該稅額。
一旦折衷付税提议被採纳,纳税人可以不再指定将提议付款用於支付提议协议中特定涵盖的任何应纳税额。
暂停追缴
通常,在國稅局可能進行追繳活動內的法定時限會暫停,在折衷付税提议研究段時期間,在國稅局拒絕折衷付税提议後緊接著的30天,以及在此期間及時,向國稅局獨立上诉辦公室提出正在考慮的拒绝上诉。
提议条款
如果国税局接受了納稅人的提議,則表示認為納稅人會完全遵守稅法。國稅局將保留在國稅局接受提議之日之前的提交的納稅申报表的任何可能退税,包括利息。如果納稅人未能遵守折衷付税提议中的所有條款,國稅局會判定該提議失效。對於徵稅和有效稅務管理的折衷付税提议有疑問時,條款會要求納稅人及時報送所有稅表,並及時繳納自折衷付税提议被採納之日起五年內的各項稅費。折衷付税提议宣告失效時,協議就不再有效,而國稅局將徵收原來所欠的稅費(扣掉已繳部分),並加上利息和罰金。此外,若提議在日曆年度內被採納,則在此期間的任何應退税款將用於繳納稅收債務。
上诉權
如果国税局拒绝(英文)了折衷付税提议,将会透过邮件通知纳税人。该信函会对国税局否决提议的原因进行解释,并且详细说明纳税人应该如何向國稅局獨立上诉辦公室對該決定提出上诉的相關事宜。上诉必須在信上日期起的30天內提出。
退还提议
在某些情況下,折衷付税提议會退還給納稅人,而不是否決,原因有納稅人未能提交必要的資料、已經申請破產、在提交提議時未能按要求繳納申请费或是未能完成不予退還的付款,或是在國稅局研究提議期間未能報送稅表*或繳納當期應納稅額。退还提议與否決不同,因為國稅局退还提议時納稅人無權對提出上诉。然而,繳納過期稅款後,可以再次提交提議。
更多资讯
用以提交折衷付税提议的逐项说明及所有表格都包含在【折衷付税提议手册】656-B (英文) PDF表中。您可以使用&苍产蝉辫;来确认您的资格并且拟定初步提议。使用此工具并不保证接受 OIC。關於折衷付税提议的更多资讯,請查閱 594号刊物(英文) PDF【国税局追缴流程】,或折衷付税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