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工根据普通法是被归类為独立承包人,但如果这些人属於以下四个类别中任何一个并符合下面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税中所述的三個條件,仍可能出於特定就業稅目的而依法被視為僱員(法定僱员):
- 配送飲料(牛奶除外)或肉類、蔬菜、水果或烘焙產品; 或領取和遞送供清洗或乾洗衣物的司機,前提是這名司機是您的代理人或以佣金支付薪酬。
- 全职的寿险销售员,其主要业务活动為销售人寿保险或年金合约,或两者兼有,主要為同一间人寿保险公司效力。
- 利用您提供的材料或物品在家裡工作的个人,成品必須送還給您或您指定的人,前提是您也指定了待完成成品的規格; 或者
- 旅行或城市裡的全职销售员,代表您做事,并从批发商、零售商、承包人、旅馆经营者、餐厅或其他类似商家处拿到要交回给您的订单。所出售的货品必须是可转售的商品,或是买方业务运作中可使用的物资。销售员為您所做的工作必须為其主要的业务活动。
請根據刊物 15-A ——僱主的补充性税款指南来確定銷售人員是否為法定僱员(英文)。
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税
如果符合以下三種情況,則必须從法定僱员的薪資中預扣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税:
- 服务合约中有明订或暗示,绝大部分的服务都必须由他们亲自完成;
- 他們並未對執行服務時要用到的設備或財產做出重大投資(除了投資在交通設施上的以外); 以及
- 持续地為同一位付款人提供服务。
所得税
不要從法定僱员的工資中預扣聯邦所得税。
联邦失业保险税(FUTA)和向法定僱员報告付款
刊物 15-A(英文) 提供有关聯邦失業保險稅的處理和向法定僱员報告付款的資訊。
法定僱员報告收入和開支
有关法定僱员如何報告收入和開支(英文)的指导,请参阅附表 C (表格 1040)「企業利潤或虧損」的說明。。